武汉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07  


武汉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推进学校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理科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强化使命驱动、注重大师引领、创新学习方式、促进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合作,构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的专门通道,促进理科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工作目标

面向基础学科前沿与国家战略需求,以超常规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为重点,坚持选拔、培养、评价、使用、保障全方位谋划,加快建设高质量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家国情怀、世界胸怀、国际视野,追求学术理想、勇攀科学高峰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

三、建设规划

依托理学学部开展理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在数学、物理、力学、化学等基础学科相关专业组建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每班25人,培养主体为理学院和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学校其他基础学科可参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科创新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条件成熟的可纳入学校建设规划。

四、建设举措

(一)科学选才鉴才。制定科学的选才标准,着重从学生的兴趣志向、学科潜力、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真正发现和遴选出热爱科学研究、有志于攀登科学高峰的优秀学生进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二)注重大师引领。为基地班配备一流师资、营造一流学术氛围。聘请学术大师、行业精英参与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配备高素质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生涯规划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

(三)创新学习方式。深入探索实施书院制改革,注重学生个性化培养,给学生提供自主选择导师、专业和课程的空间。开展研究性教学与探究式学习,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建构知识体系、形成多维能力。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创设线上线下、课内课外、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学习环境和机制,提高学习成效。

(四)促进学科交叉。打破院系专业之间、学科与社会之间的壁垒,构建“重基础、促交叉”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强一流核心课程、核心教材与核心师资,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与核心实践项目,为拔尖学生参与跨学科学习和研究创造条件。

(五)强化科教融合。构建科教融汇的协同育人机制,搭建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开放校内高水平科研平台,鼓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依托相关科研平台,早进课题组、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参与科技创新实践,大胆探索基础学科前沿。

(六)深化国际合作。深化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聘请海内外相关领域知名学者授课,通过讲座、授课、项目指导等方式来校参与拔尖人才培养。依托各种资助项目平台,选送基地班学生到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学习与交流,构建国内外双向互动、合作共赢的拔尖人才国际协同培养长效机制。

五、培养模式

基地班学生实行本硕连读,学制6年,通过高考招生选拔在新生入学后择优选拔,单独编班管理、小班授课,采取“3+1+2”分阶段培养模式。第一阶段(3年),开设相关学科基础课程、学科通识课程,在此基础上,开设相关学科专题课程,让学生大量阅读、进行实验实践,初步开展研究性学习,进一步夯实相关学科基础。第二阶段(1年),选择相关学科的研究方向,开展研究性学习,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第三阶段(2年),开展硕士阶段科研实践,完成科研成果总结与学位论文撰写。

六、考核分流

基地班学生单独编班管理,实施“只出不进”的动态调整机制,分别在第4、第6学期结束时进行考核分流,考核不合格者转入基地相应本科专业或退回原专业学习(退回原专业选项仅限大二前)。两次考核合格者,在第7学期转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

七、学籍和学费

通过两次分流考核的学生,在第四学年纳入当年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校单独划拨名额,不占用培养主体学院推免名额),学生从第9学期起取得研究生学籍。第1至8学期,学生按照本科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取得研究生学籍后按照同年级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标准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奖学金政策。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 学校成立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领导小组,领导校内各相关部门,在资源配置、经费支持、政策保障等方面为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实施提供支撑。

2. 学部成立由基础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教育教学名师等组成的拔尖学生培养基地专家委员会,负责论证人才培养方案、指导人才培养过程、评价计划实施成效。

3. 培养主体所在学院成立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工作委员会,负责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经费保障

学校为基地班学生培养单列专项经费,经费全部用于基地班学生的培养,根据培养和实施方案,经费主要用于基地班学生专业知识提升、科研能力训练和提高、实践研修活动、外语能力提升等。

(三)质量保障

建立定期调查研究机制,实施综合评估,根据质量监控和多方反馈信息,持续完善和改进培养方案、培养过程、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持续改进拔尖人才培养工作。



  
Baidu
map